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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团购项目正式签约

所属分类:公司新闻     阅读次数:1116     发布时间:2016-12-27

陕西省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团购项目正式签约

惠及全省三万余辆运营车

(本网讯) 备受全省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者关注和欢迎的陕西省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项目于12月27日在“建立以事故预防为导向的陕西省承运人责任保险新机制工作会议”上完成了签约,标志着该项目正式启动。全省3万多客运、货运车辆有了统一的保险保障。省交通厅、省运管局、省保监局、省道协等相关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以及全省各地市的运管、运输企业负责同志以及共保公司、中介机构等共约400人参加了会议并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会议由陕西省运管局、省道协主办,该项目的保险经纪人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协办。

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是指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通过保险公司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以及对第三者遭受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者危险货物货主或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这是国家为了保护道路运输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或赔偿而采取的一项强制保险制度。

我省是一个旅游大省也是客运大省,经营线路4000多条,客运车15000多辆,危货企业700余家拥有2万多辆危货运输车。多年来,此项保险一直由各运输企业分散投保,由于费率高,有的企业为了节省费用,只是象征性的投保,个别企业还躲避保险,这就使企业埋下了极大经营隐患,一旦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损失不堪设想,企业有可能面临倒闭的风险。

为贯彻落实国家交通部《关于建立以事故预防为导向的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新机制的通知》(交运发[2014]57号)精神,建立起我省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新机制,切实解决我省广大道路运输企业降低保费支出成本、提高保险保障、提升保险服务水平等需求,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方式,采取广大运输企业自愿组团的采购方式实现上述目标。作为我省道路运输企业的利益代表,陕西省道路运输协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为解决广大运输企业的经营困境,帮助企业解决保险问题,经众多运输企业的一致认可并委托授权省道协牵头组织我省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保险团体采购。

本次新机制的保险团购项目方案显著特点就是集中了全省客运和危货运输企业的规模优势,以团购的模式在全省范围内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8家保险公司并确定了保险方案。此次确定的保险方案突出了“保险费率相对较低,而保险保障相对较高以及建立了超赔和重特大事故救助相结合的‘双保险’式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机制”等八大优势。比如在保险费率上大幅降低,以客运每座赔偿限额80万元为例,原分散投保一般费率在万分之4到万分之7之间,而本次团购保险费率仅为万分之2点4,降低了40%到66%左右,一辆35座的客运车将节省费用在4480元到12880元左右。同时还在保险保障上有了进一步的扩大。这就有效降低了运输企业的保险成本支出,有效化解重特大事故给企业造成压力,解除了运输企业的后顾之忧。 最终实现道路运输企业、保险公司和管理部门的多方共赢局面,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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